妻要犒劳我,允许喝一盅高粱酒,还搞了很多油炸。豆皮、兰花干、鱼豆腐,等等我爱的豆制品,还有这个鸡排那个火腿的肉制品。统统高温油炸,抹上甜酱和辣酱。简单粗暴不可抵挡,宛如她这个人。要搞点大菜,就不易了。比如说,血肠白肉,东北名菜,有人做这个,成了大师。热腾腾的猪肉蒸好,马上就要切。迅疾如飞,手起刀落,切得薄如蝉翼。透过一片肉,可以看报纸。大师练成此功,费了一吨猪肉。肉太贵,问土豆萝卜可否替代,大师摇头,说,如此手感便不纯。为了这“纯”,猪可遭了罪。
菜得了,再多喝点酒。酒是新醅的,灌了两大坛,糟烘味很冲。所谓“人间烟火气”,除了随炊烟飘来的饭香、漫步菜市场闻到的鸡屎味,这酒糟之气息,怕也包括其中吧。呼吸之间,心中欣喜。
狷狂的人说: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沉郁的人说: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我倒要说,植发嫌贵,假发心累,装身花衣裳有点媚。
酒还是少饮为妙,过量伤身。讲究养生,时令水果最好。枇杷黄了,不急着摘,吃起来还有些酸涩。年复一年,总在这种将熟未熟之际,浮躁难熬。戏文里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踏。前半程着力,后半程漂泊。
医院里碰到一位老哥,年纪不算大。血糖值18点几之后,饭食不但格外讲究,晚上还在病房的走廊上又是蹦又是跳。很嗨。我想他这不是讲究,是真的给吓坏了。
养生到最后,落下个病。遇见镜子,总会装作不经意地侧一下脸,留下匆匆却不经意的一瞥。权作“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自我评价,中人之上,上人之中,大白脸盘子仍旧卓然出众,惹人钦羡!
诗人余秀华,近日因一则评论受到关注。她说:“藏经满室,无非蜩鸠之榆。读书万卷,不过沐猴之冠。”说得好,如果去掉前半段“四字”,普及面更广。毕竟文化知识,也是筛选的一道门槛。余秀华的散文,也像诗,需要读出声来:“而春天也是一个凶猛的季节,它不把每一朵花开到荼蘼是不会罢休的。春天里的每一朵花也是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它们不开到绚烂就怕对不起自己。虽然每一个春天都已经被用得庸俗不堪,但是比谁更庸俗也显得大气凛然。”
看着景致不错,自己也写了一段:绿畦落豪雨,黛山升团云。倦倦春来春终去,离离人远忘时归。很小的时候,对文字并不感兴趣,喜欢滚铁环,偷糖饼儿。响应号召,看了点似懂非懂的书。“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这一句,早就读过,当时觉得矫情,现在又见着,琢磨琢磨,真是不错。
大概就是春天的这个时节,经常在清晨,掀开客厅的窗帘,看见这种鸟儿,有时一只,有时一对儿。它们腰身胖大,很像鸽子。见着我,也不马上飞走,若有心事,一点儿也不机灵。我怀疑,我的前身,就是这样一只叫作“斑鸠”的鸟。某个阴天,甚至可能有雨,却早早地洗了一大堆衣服。说是八点之前洗,省电费。晾在哪儿呢?屋里容不下,但挂在外面,披风戴雨,有违洗衣的初衷。想了想,还是晾在了外头。我觉得,这暮春奔放的风,足能够抵得消初夏之雨的濡湿。
倚门卖笑,不灵,逛逛百货楼。足不出户,用手指点点某宝即可。东西多,色彩靓。有以前爱看的海明威,有现在爱喝的老胡烧,也有一直爱吃的香酥鱼,和一直不爱的花衣裳。一通点下来,混了光阴,收获刺激,鞋袜不染纤尘。只有一样,越刺激,越得捂紧荷包不松手。一个人,骑车上下班也好,步行保持健康也好,都应扎根土地。种种菜。不行买买菜。不行做做菜。这样,才知道草儿是怎样生长,牛粑粑是如何芬芳。以前走路,边走边唱。“小鸟在前面带路。”大了些,唱:忘了你,忘了我。“我”字故意拖长,展示情感。现在不了,走就是走,目不斜视,心无涟漪。大脑袋偶或一拨弄,空谷回响,只有硕大的一坨智商,在四壁乱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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