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客运量最大、通达度最深、服务面最广的运输方式。长期以来,道路客运发展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发挥了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汽车客运站是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有力服务和保障了群众基本出行。《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于着力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激发客运站内生动力,加快构建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发展新阶段 顺势调整
受客运服务供给优化升级、公众出行习惯变化的大趋势影响,客运行业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客运站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其供给结构、发展模式和增长动力都将发生调整。
客运市场面临结构性调整。随着我国综合立体交通网持续完善,高铁、民航及私家车、网约车等交通方式加速发展,道路客运虽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客运量降幅明显。2022年,我国营运性道路客运车辆完成客运量35.46亿人次,占全国客运总量比重为63.5%,相较2015年下降20个百分点。
出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旅客出行倾向于选择更便捷舒适、更私密的交通方式。以2023年春运为例,自驾出行量占全社会人员流动量的66.3%,较2019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同时,多地加快推进城际城乡客运公交化进程,更多旅客不需进站乘车。
客运站存量资源急需盘活。客运站总量较大、存量资源较多,但目前功能较为单一,综合开发面临制约较多,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据调查,在全国约2800个二级以上客运站中,仅约20%的客运站可通过“以商养站”实现盈亏平衡。
研判行业新形势 因势利导
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日益旺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客对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日益迫切,要求道路客运提供更多品类丰富、方式可选的品质化出行服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完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全国123出行交通圈”的目标,要求道路客运回归合理定位,加强与铁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最大程度延伸综合运输网络覆盖范围,当好综合运输体系的“神经末梢”和“连接件”。
新技术和新模式将带来系统性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为道路客运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要求道路客运加速推进技术升级,重构出行服务链,推动客运服务与产业链上下游、前后向融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就要求道路客运提供城际快速化、便捷化、舒适化的出行服务,深入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明确转型新方向 乘势而上
科学优化布局结构。《通知》提出三方面内容。一是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二是支持打造与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尽量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普通客运站。三是支持客运站在城市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在机场、火车站布设客运车辆上落客区,为客运车辆停靠接驳提供便利。
合理调整存量规模。《通知》提出四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客流情况和经营状况,稳妥有序优化调整存量规模。二是适度缩减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车站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三是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四是持续深化联网售票、电子客票普及应用,优化进站、安检、购票、检票等流程。
拓展站场服务功能。《通知》提出三方面内容。一是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二是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功能,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三是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扩展旅游商贸服务。《通知》提出两方面内容。一是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二是鼓励客运站开展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
加强用地综合开发。《通知》提出两方面内容。一是支持客运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保留基本客运服务功能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二是明确改变土地用途的手续,并依据《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分别提出拓展服务功能、商业开发的途径,支持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立体开发。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通知》提出两方面内容。一是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用于客运站承担公益性服务等产生的支出。二是支持客运站富余站务人员转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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