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视线盲区对行车安全十分重要。在行车中,驾驶人经常遇到从支路,路边树林或停在路边的车辆等盲区后突然窜出人或车辆,使驾驶人措手不及,有的来不及采取有效的措施,直接与人或车辆相撞,更有甚者造成人员受伤,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甚至引起车毁人亡严重后果,因此了解视线盲区,采取合理有效的规避措施,预防突发交通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什么是视线盲区?视线盲区是指在人的视线或视野之外不为人们所感知反映的空间区域,通俗地说就是人眼看不到的地方。视线盲区分为视野盲区、视力盲区和障碍盲区。从医学角度上讲,正常人的视野在90-180度之间,视野之外的物体因不为人们所感知而形成视野盲区。这种盲区是由人的生理结构决定的,是与生俱来的;视力盲区是指由于人体眼部器官发生变化,晶体、视网膜、神经等部位病变或受伤,造成功能缺失、视力下降而形成盲区(这里我们不做重点说明);障碍盲区是指受外界障碍物或本车结构如车轿,车内饰物的影响视线看不到的区域。
如何消除视线盲区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自身安全,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视野盲区是由于人的生理特征所决定,但不是不可消除其影响,首先驾驶人在集中精力驾驶的同时还要学会合理分配注意力,在行车中根据路况的变化不断调整驾驶姿势,克服车身形成的视线盲区。注意观察两边路旁行人、车辆的变化情况,并根据经验正确判断路面所发生的一切,及时地观察两边的车辆和行人动态;其次是要充分利用耳、鼻等感觉器官感知外界的反映,依据声音,气味等信息判断视野所不能及外界情况。例如通过车辆的鸣号声,或者闪烁灯光从后视镜判断后方是否有车辆跟上。如闻有焦臭味,要注意观察仪表,根据仪表显示依据的变化判断汽车故障大致部位等。
二、障碍盲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视线盲区中最危险的是驾驶盲区。行驶的汽车,路边的建筑,树木,山岭都会形成视线障碍盲区。这些盲区里经常潜伏着事故的隐患。要求我们的驾驶人严格按照交通法所规定的操作规程来驾驶。减速鸣号,经过盲区时在自己的行驶路线上适当靠近道路中心线,与盲区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
近几年来,摩托车、电瓶车作为人们通常的代步交通工具,以其灵活方便,价格低廉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喜爱,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但摩托车、电瓶车稳定性差,自我保护措施十分有限,加之有些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的行为经常发生,从支路进入主干道前不观察两边的来车突然冲向路中间与来车发生碰撞,往往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在公路上行驶时要时刻警惕障碍视线盲区和停、行驶机动车。在城市乡镇道路上,建筑物是最大的视线障碍,驾驶人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允许鸣号的区域多鸣号提示以防车辆,行人窜出。
在高速公路上跟车过近也会形成最大也是最危险的盲区,据不完全统计,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或避免追尾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量的57%。所谓跟车过近就是没有根据当时的行车环境或高速公路提示信息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对各种车辆的行驶速度,跟车距离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跟车距离作了明确规定。
跟车过近影响驾驶人对路面的观察和对路况的正确判断,主要表现在高速公路上超车过程中。按交通法规定,超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使用变换远近灯光。提前开启转向灯和变换远近灯光无非有两方面作用,其一告知前后车辆我的超车意图;其二提前(安全距离外)驶入超车道观察前方路线,在确认前车正常让行的前提下顺利从其左侧超越。有许多驾驶人在高速上超车时不按规定在安全距离外变更车道,紧跟在被超车后,对前方路况一概不知。在前车遇紧急情况突然减速或变更车道时,后车无法在安全距离内有效控制车速或停车,最后结果只会是追尾或冲向高速护栏,引发交通事故。 形成视线盲区的因素有很多,消除视线盲区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首先要认识盲区,并在长期的驾驶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多观察,早准备,在此特别提醒的是驾驶人在行车中要重视鸣号的警示作用,它是消除视线盲区危害的有效手段之一,对在盲区内或有违章倾向的人起到警示作用,但鸣号不是命令,要倡导“安全通行”的原则,做到“礼让三先”,只有遵章守法才能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