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再度公开征求意见。
自2010年7月对《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运管局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内容做了调整和补充。为了使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公正、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省政府法制办现对《办法(草案)》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
社会各界可通过三种方式对《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第一,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上方“便民服务直通车”中的《立法意见征集》按钮,对草案提出意见;第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邮箱xyt@ahfzb.gov.cn;第三,通过书信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邮政编码:230001。
(文章来源:省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