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深度,那么只有追求标新立异或言之奇思妙想了。有时候,很多时候,标新立异碰巧也蛮有深度。
人的思想真是复杂,一个屁也可以引申为一个主义。比如这样一个构思,某人可以选择昏睡百年然后重生活个普通人的寿命,或者直接活到三百岁,到底该选哪样。
要是我,一个都不选,理由如下:
一、昏睡百年之后,你熟悉的人都没了,包括你的双亲乃至妻儿,你还活个什么劲。你可能说可以再讨个老婆生几个娃儿,以图天沦之乐,但有什么意思呢,不成了猪了吗;
二、能活三百岁,看上去挺划算,但是想想其中的细节,简直令人心惊肉跳,父母,妻子,朋友,甚至你的孩子,孩子的孩子,都要你送终,你一条贱命却象个老妖精似的老是不死,不但不死,在二百五十岁头上还涂脂抹粉植头发,努力扮成男神模样,你看恶心不恶心。这还不算完,说是活到三百岁,不是长生不死,所以对于死亡的恐惧随着苛活的年月将逐渐加剧,到最后终是脱不玩儿完的结局。从这点看,三百年甚至再多点,又有何用。
综上所述,百年与一瞬,其实也差不多,一切原本出自偶然,谁还在乎你是狂喜呢,还是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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