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伟大的时代精神、创业精神、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2064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9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省100人获表彰,其中道路运输行业多点开花,共有5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分别是:宿州市星辰巴士公司驾驶员曹荣(女),蚌埠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杨苗苗(女),阜阳市长途汽车中心站班长邹侠(女),马鞍山市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鸿(女),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队长刘卫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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