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交通运输部在江苏省溧阳市召开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现场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会上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乡客运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健康发展,让城乡居民出行更加便捷、更加安全、更加满意。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出席会议并致辞。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进程,各级党委、政府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大力支持,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城乡道路旅客运输能力不断提高。到2010年年底,全国农村客运线路8.8万条、车辆35.7万辆、日均发班110万班,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分别达到98%和90%;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已达63.4万公里,运输总量达726亿人次,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1471公里。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冯正霖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交通运输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是转变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
冯正霖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要突出抓好六方面工作:
进一步明确城乡客运的属性定位。明确和坚持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社会公益性定位,加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负责、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乡客运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
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把加快立法作为加强城乡客运管理的核心任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尽快出台实施;结合修订《道路运输条例》,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加快完善车辆装备、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和规范体系,解决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标准规范体系缺失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城乡客运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城乡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装备水平;完善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站场、企业资格、线路审批等源头管理;加快建立涵盖城乡道路客运站场监控、车辆运行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城乡道路客运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相关技术标准。
进一步加强城乡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网络衔接。各地要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纳入本级城镇体系规划或城乡总体规划;重点加强国家、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及城乡道路客运枢纽场站、换乘站、客运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公交车辆、客运班线车辆的便捷换乘和“无缝衔接”;优化城乡客运网络结构,大力推进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服务的衔接融合。
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管理制度创新。研究出台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将城乡客运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政府补贴制度,科学界定城乡客运线路的政府补贴补偿范围;加快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形成机制,以及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社会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经营结构调整和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城际客运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进一步做好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辖区内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分批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试点工作。
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各地经验,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体制机制,科学解决好城乡客运线网融合、票制票价等问题,不搞一哄而上,不片面追求数字和轰动效应,求真务实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造福于民。
会上,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交通运输部门代表以及部分地区政府部门负责人交流经验、共商发展,并考察了江苏省溧阳市和句容市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成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及来自江苏溧阳、山东莱芜、浙江嘉兴、河南新乡、四川双流、福建尤溪等六个市县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