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内部审计,资产经营目标考核,重大经济活动监督。
二、具体职责
1、根据国家审计和财经法规建立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内部审计与相关知识培训;
2、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对各单位建立、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违规单位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3、负责年度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题事项审计和分支机构主要经营者离任审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4、积极参与公司资产经营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监督实现公司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保值增值;
5、对企业经营决策和财务计划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提出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为管理层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6、参与招投标及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执行;
7、对公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审查,促进资金安全;
8、及时、高效地办好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
部长:王芳易 副部长:郭俊
电话:0556-55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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