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二、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法;
2、对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实现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加强对基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3、建立健全二级单位负责人、公司机关各岗位安全责任制以及一套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多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制订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方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建立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机制及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
5、负责重、特大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6、定期组织召开本级范围内的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超越职权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向公司推荐表彰安全先进单位及安全先进个人,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8、负责对营运车驾驶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对新增驾驶员的考核工作,并对新增驾驶员的聘用、辞退提出意见,对不利于行车安全的规定、指令、生产安排等有提出否定性意见的权利;
9、负责公司营运车辆的保险工作,监督下属单位的车辆损失、驾驶员人身、第三者责任、承运人责任等险种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办理;
10、负责建立本部门管理工作台帐,妥善保管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档案,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资料;
11、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12、制定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
13、加强与运务部、机务技术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14、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长:吴纪三
电话:0556-55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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