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社保管理与服务,就业培训指导。
二、具体职责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和调配工作;
2、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及解聘、辞退以及内部调动等,负责全司员工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的统一管理,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签定、续签、解除或终止,协助处理有关劳动争议;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4、负责公司定岗定编工作,制定方案并监督和检查基层执行落实情况。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员工实际,指导和帮助员工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5、建立健全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薪酬分配体系;
6、负责公司员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五大社会保险的年报计划和费用征缴,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增减、接续、转移等手续;
7、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制定考核方案、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员工工伤(亡)事故申报、伤残等级鉴定申报及工伤待遇结算等;
9、负责办理员工退休等一系列相关手续,并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健全和完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考察、选拔、考核和聘用制度,以及员工的奖惩制度工作;
11、负责本部门文件的起草、校对、发送等相关工作;
12、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数据库信息资料以及各类统计台账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长:张丽萍
电话:0556-551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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