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名称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部分房屋(场地)公开招租,出租人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二、项目地点:枞阳县湖滨路步行街(原南客运站)、渡江路与莲花路交叉路口(原顺达公司)、会宫镇(原客运站)。
三、招租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四、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五、项目范围:1、湖滨路步行街7处(原南站)房屋:南自24号(42㎡)、 32号(15㎡)、 58号(24㎡)、10号(20㎡)、 23号(42㎡)、 50-51号(24㎡)、 40-41号(70㎡)。
2、渡江路7处(原北站)房屋:北自08-09号(一层167.50㎡、二层约900㎡)、 10-11号(167.50㎡)、12-13号(167.50㎡)、14-15号(167.50㎡)、19-20号(50㎡)、46号原北站内停车场(5000㎡)、31号原北站办公楼四楼一间(15㎡)。
3、渡江路与莲花路交叉路口1处(原顺达公司)房屋: 北自47号(70㎡)。
4、枞阳县会宫镇会宫乡1处(原会宫车站)房屋: 北自35号(45㎡)。
六、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评审方式:
1、每处房屋/场地的年租金不低于原租金额(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2、上述房屋/场地分别报名响应,如果每处房屋/场地意向承租人只有1人报名,则采取直接协议出租的方式确定该报名者为承租人,招租底价或响应人高于招租底价的报价即为成交价。
3、如果每处房屋/场地出现两个或以上同等报价或其他情况下的同等报价,招租方将在以上人员中组织第二次评审,标的须大于第一次同等报价,以最高报价者成交,以此类推。
八、租赁期限:1年
九、租金缴纳:合同约定。
十、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 9 月 19日至2024年 9月 22日
十一、响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响应人可于2024年 9月 19日至2024年 9月 22日登陆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官网(www.aqqy.com)查看本招租信息。
2、报名地点: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四楼综合办
3、报名应到场人员及应提供资料: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不包括自然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4、招租文件的获取和解释
响应人可于2024年 9月 19日至2024年9月2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在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四楼综合办领取招租文件。响应人在收到招租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租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招租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和承诺书。
2、提交时间:意向承租人须在2024年 9月 26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到枞阳分公司四楼综合办。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联系人:张干事 电话:0562-3217260
十三、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1000.00元)
2、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于 2024年9月26日9:00时前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缴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3、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开户行: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账号:20010073863166600000011
4、响应人确定为成交人后,响应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评审后3日内无息返还。
5、在响应前未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不得参加响应报价。
十四、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 9月26日上午9:30时
2、评审地点: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四楼小会议室
3、请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参加,不参加者视为默认采购人的招租结果。
十五、其他说明
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针对本次招租的特点,结合招租人需求,对响应人资质等事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响应人才能进入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租文件。
2、响应申请人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
3、响应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需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向招租人提出附加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的,逾期后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枞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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