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核定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核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0.018元/人公里,核定的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20年3月15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相比去年和前年 0.024元/人公里的标准,每公里下调0.006元/人。
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后,枞阳分公司认真核定所有营运线路道路客运票价,于2020年5月6日起向枞阳发改委和县交通局申报了新的客运票价,5月20日枞阳分公司各汽车站已执行新的客运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