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怀宁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诚民、交管中队指导员陈斌、高河城关中队长胡钧及宣教股人员一行来怀宁公交公司,指导怀宁公交公司“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何诚民副大队长对怀宁公交公司作为县内最大运输企业在抓安全和服务民生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强调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县交警大队的决定,把怀宁公交公司作为怀宁县 “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这是对怀宁公交公司提出的新任务,期望怀宁公交公司按照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照落实,不断完善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和方式,软硬件建设同步抓好,打造出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品牌,为交通行业和广大从业人员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怀宁公交公司总经理胡峰感谢交警大队领导来公交公司指导创建工作,并对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的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要求立即成立公司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创建具体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的创建节点,不折不扣的达到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的各项要求,并以此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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