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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公营车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充分发挥省汽运公司资源、规模优势,提高公司公营车采购透明度,进一步降低公营车采购成本,秉持“优质、适用、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规范省汽运公司公营车采购行为,促进公营车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省汽运公司所属各客运单位的公营车采购活动(含旅游、出租、城市公交中的公营车采购)。

    3. 公营车采购的同一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可完成的采购,不能拆分成两次。

    4. 投标单位或供应商必须为省汽运公司汽车销售目录内的客车生产厂家。

    5. 省汽运公司设立“公营车采购评审组”(以下简称:省公司评审组),成员由省汽运公司相关领导和运务、安机、监察部门及省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省公司评审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汽车销售公司。

    6. 省公司评审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公室)可根据采购项目需要,组织省公司评审组等部分成员至相关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7. 公营车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协商采购。

    8. 参加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对采购项目的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   管理流程

    9.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编制拟采购公营车计划(台数、座位数、上线时间、技术等级及相关配置、付款方式等),并推荐二至三家(最多三家)的候选厂家报采购办公室。

    10. 采购办公室(省汽车销售公司)依据各子公司上报的采购计划、要求和推荐的厂家,拟订公营车采购初步方案,报省公司评审组,由省公司评审组研究确定采购方式和候选厂家。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则候选厂家不少于三(含)家。

    11.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办公室根据省公司评审组会议确定的采购项目,制作具体招标文件,适时发布招标公告,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等。若采用协商采购方式,采购办公室根据省公司评审组确定的厂家,逐一进行商务谈判,并将结果报省公司评审组,由省公司评审组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章  采购程序

    12. 采购办公室根据省公司评审组会议确定的采购项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确认。

    13. 采购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并对投标单位进行相关集体答疑。答疑必须是书面材料,答疑的问题不能涉及非投标人掌握的相关信息。

    14. 采购办公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组织投标。

    15. 投标会由省公司评审组全体或部分人员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由省公司评审组负责人或临时指定的负责人主持。对于相关需投标单位澄清的疑问,由投标单位当场或在指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回复。评审组成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评标,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16. 采购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过程记录,并经全体参加评审人员签字后存档。

    17. 采购办公室根据省公司评审组确定的公营车采购中标单位,通知省汽车销售公司执行。

    18. 省汽车销售公司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分别与中标单位、各子公司签定车辆销售合同。

    第四章  相关规定

    19.省汽车销售公司要根据公营车采购情况,编制具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由下列部分组成(可适当进行增减):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标书内容和要求等;

    (3) 投标人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投标报送函及附件、履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说明;

    (4)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协商采购;

    (5) 投标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6) 技术条款:包括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规模或履约时间等;

    (7) 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方式、价差的处理方法; 

    (8) 合同主要条款及协议书;

    (9)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1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提供的资料。

    20. 若符合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由省公司评审组决定是否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是否采取协商采购方式予以采购。

    21. 招标人拒绝任何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报名、递交投标书或参加投标会议。

    22. 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解释。

    23. 对“客运班次与车辆内部承包”中,涉及的新增或更新改造车辆按省汽运公司《客运班次与车辆内部承包招(议)标管理办法》(皖交运运〔2012〕6号)执行。

    第五章  附则

    24.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5.本办法由省公司评审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省公司公营车采购评审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省公司公营车采购评审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公营车采购评审组

    组长:  刘继和

    副组长:岳从华

    成员:  黄富胜、刘安林、方诗乔、王广文、李永钟、蒋志仓、徐爱武、郑  静

 

    公营车采购评审组办公室

    主任:蒋志仓

    成员:李  伟、杨志斌、李华清、程晓蓉、吴  群

 

 皖交运办〔2013〕7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的补充规定

    本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省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上级财务检查及财务审计提出的内部管理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现就规范在肥单位资产购置、经费开支、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项报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单位:飞雁公司(含飞雁旅游、鸿运旅行社)、销售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校车公司、印刷公司、交通饭店。

    二、报批内容:资产购置、经费开支、人事管理等。

    三、报批程序:

    1.明确审批权限,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事前报批制度,严禁先购置后审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购置。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以及现代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空调、电脑等)和其它非生产性设备的采购均严格手续,未经省公司批准不得随意购买。

    2.严格控制招待费、会务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非经营性开支,按照年初各种经费的预算计划严格执行,不得超预算指标。

    3.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的调整须事先报省公司同意。

    4.外出考察、培训、体检、职工文体活动等须事先向省公司提交详细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人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省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员工岗位变动须报经省公司备案。

 

                                                                          2013年7月8日

 

皖交运企〔2013〕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场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场站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大,环节多,实施程序复杂,一直是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及公司广大职工重点关注的对象。特别是,最近几年省汽运公司客运场站进入到了新老更替的集中时期,平均每年的投资规模近2亿元,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投资落到实处,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在公开、阳光下操作,根据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及省汽运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经董事会研究,作出如下决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履行上报审批手续

    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场站建设的实施程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研究和集体决策,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选址等前期各项工作。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备齐相关资料(包括: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决策文件及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等前期资料)上报省汽运公司,省汽运公司董事会研究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待集团公司及省汽运公司审批后,项目单位方可组织实施。

    二、加强项目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权限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权限。项目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的实施一律实行集体办公、集体碰头、集体通气、研究和决策。所形成的合同、协议,对外一律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对内存档的材料由相应的市公司、项目所在地公司(县公司)相关参与人员会签后存档。

    三、严格实行招(议)标制度,增强项目全过程监管

    1.对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招标范围的站场主体工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在此过程中,项目单位要及时把项目的开标时间、中标单位、开工时间及后期工程建设进度等定期(原则上实行季报,特殊情况即时报告)上报省汽运公司企业发展部,省汽运公司企业发展部将建立项目档案,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以加强对各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2.进一步加强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完工后与之相配套的未纳入主体工程招标范围的二次招标项目、变更项目、增加项目(即配套附属工程),投资预算规模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把项目的必要性、工程造价、建设方案、施工单位的选择方式(即是采用公开招标、议标还是竞争性谈判等)、施工计划等上报省汽运公司,待省汽运公司研究回复后方可实施(投资预算规模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按规定实行政府招标)。严禁将以上项目进行分拆实施,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落实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善相关管理程序

    竣工决算审计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管理,站场建设项目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位在选取审计机构前,要将审计机构的选取方案、服务价格等上报省汽运公司,待省汽运公司研究回复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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